2025年,上级安排我局100万元衔接资金用于实施乡村旅游推介项目,现将该项目实施计划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5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监督单位提出意见,监督单位:1.青龙满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局监督电话:7862062单位地址: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镇祖山路195-1号,邮箱:qllywgj@163.com2.青龙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监督电话:电话:7862210农业农村局地址:青龙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燕山路240号邮箱:xnyncj@163.com3.省级监督电话:12317或12345青龙满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局2025年5月6日2025年度使用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实施清单(文旅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