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专项资金管理,长春市商务局与相关单位共同起草了《长春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长春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12月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以书面形式(邮箱:3142047046@qq.com),将意见建议反馈至长春市商务局,并留好联系方式,长春市商务局2025年11月28日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专项资金管理,长春市商务局与相关单位共同起草了《长春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长春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12月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以书面形式(邮箱:3142047046@qq.com),将意见建议反馈至长春市商务局,并留好联系方式,长春市商务局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