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朝阳区智慧康养产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等有关文件,第二条本办法支持对象包括在朝阳区规范经营的、无安全生产事故、无严重失信行为的智慧康养领域相关企业、机构、社会组织、专业服务机构、园区投资建设或运营单位等创新主体,第三条朝阳区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康养产业创新发展,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金支持,给予连续三年、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金支持,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金支持,第六条支持智慧康养数据要素供给和交易支持企事业单位围绕智慧康养领域,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资金支持,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金支持,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金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智慧康养服务主体,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资金支持,给予连续三年、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金支持,一次性给予承办单位或运营单位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资金支持,一次性给予承办单位或运营单位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