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源文件点击查看政策解读点击查看政策图解点击查看政策视频解读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浙人社发〔2025〕32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40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下列企业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就业中心反馈,联系电话:0578-2178710,2025年莲都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第九批).xlsx莲都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11月19日附件:附件:2025年莲都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第九批).xlsx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