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清算2022年度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省级、市级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5〕15号)、南财指标2025年1号预算文件,南安207家企业列入2022年度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对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省级财政承担907万元,本次下达资金907万元,二、泉州市级财政承担815.81万元,本次下达资金815.81万元,三、南安本级财政承担1103.44万元,本次下达资金1103.44万元,四、请各有关企业按照《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研发经费分段补助实施细则(2020-2022年)>的通知》(闽科资〔2020〕14号)文件要求,继续加大研发投入,附件:1.2022年度南安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补助资金明细2.《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清算2022年度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省级、市级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5〕15号)南安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11月27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