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开展2025年度海沧区产业创新人才申报工作,一、政策依据对海沧区内拥有市级以上创新平台(包括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的企事业单位、学校院所或其他机构,每年给予其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团队中核心骨干人才海沧区产业创新人才奖励10万元,二、申报时间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08日三、申报条件(一)企业(单位)条件申报企业(单位)应全部满足以下条件:1.企业(单位)注册地、纳税地在海沧区,(二)人才条件被推荐人应全部满足以下条件:1.在本企业(单位)连续工作满3年且目前在职,3.近三年在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领域取得较好工作成效,(三)申报名额单个企业(单位)可推荐名额计算方式如下:1.拥有国家级创新平台给予2个推荐名额,四、申报材料产业创新人才奖励政策兑现申报统一由企业(单位)办理,(一)企业(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1.《2025年海沧区产业创新人才奖申报表》一式两份,2.《2025年海沧区产业创新人才推荐表》一式两份,五、申报方式请于2025年12月08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申报表、推荐表一式两份及其他佐证材料一套)连同电子版报送至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1345室,企业(单位)或人才应在通知要求补齐材料的时限内补齐,容缺时限最长不超过部门审核后通知要求补齐材料的时限,(五)申报企业(单位)及个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附件:1.2025年海沧区产业创新人才奖申报表2.2025年海沧区产业创新人才推荐表厦门市海沧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