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莱芜区民政局关于印发《莱芜区惠民殡葬奖补资金管理流程工作指引》的通知莱芜民字〔2025〕49号各街道(镇)民政岗:现将《莱芜区惠民殡葬奖补资金管理流程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济南市莱芜区民政局2025年10月10日莱芜区惠民殡葬奖补资金管理流程工作指引第一条为规范我区街道(镇)惠民殡葬奖补资金(以下简称“奖补资金”)的申请、审核与发放工作,根据济南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态葬(遗体捐赠)奖补资金申请发放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济南市居民身故后基本殡仪服务费用减免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及相关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街道(镇)民政部门受理、审核、申请以及发放惠民殡葬奖补资金等相关工作的全过程管理,第三条街道(镇)民政部门应严格审核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将申请人的所有申请材料、申请表、公示材料、资金发放凭证等整理成册,第四条惠民殡葬奖补标准及办法等严格按照《济南民政局关于对生态葬实施奖补政策的通知》(济民发[2018]25号)、《济南市居民身故后基本殡葬费用减免补助实施办法》(济民发[2019]46号)文件执行,第五条街道(镇)民政部门每月25日前将《社会事务(殡葬)工作情况通报表》上报,第六条街道(镇)民政部门规范奖补资金申请:1.《资金拨付申请报告》:街道(镇)以政府(办事处)名义行文上报,第七条街道(镇)民政部门每年根据区民政局通知要求,及时上报资金申请报告和相关材料,第八条区民政局复核各街道(镇)报送的申请报告无误后,第九条街道(镇)要严格落实奖补资金的监管责任,确保奖补资金到位后按时发放至申请人账户,确保奖补资金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