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通告〔2025〕173号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深圳标准发展“十四五”规划》有关要求,引导企业建立研发与标准化同步机制,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并组织专家组依据《研发与标准化同步企业评价规范》(DB4403/T459-2024)对2025年度的申报单位进行了评审,现将拟确认为研发与标准化同步企业的单位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拟定名单有异议,应当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不能打印)真实姓名,我局按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保护,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附件:拟确认为研发与标准化同步企业名单(2025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