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瑞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瑞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瑞安市供电局2022年5月27日瑞安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本市光伏发电应用,第二条本市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投资企业、专业化合同能源服务公司、个人等投资建设和经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负责所辖区域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建设协调等工作,第二章规范要求第四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相关的投资、设计、安装和运维等服务企业应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第五条光伏发电项目的设计、咨询和安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单位应取得《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设计资质乙级证书》及以上相关资质证书,第六条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安装需符合以下规范:(一)工商业及公建分布式光伏项目,在建筑物上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应降低相邻建筑物的建筑日照,第七条项目规范的其他要求(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应具有合法合规性,第三章项目备案第八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项目备案管理,第九条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申请备案时,第十六条市供电局负责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全部发电量、上网电量分别计量,第十七条市供电局应充分考虑分布式光伏大规模接入的需求,按季度向市发改局报送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运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