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实行电子证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实施范围自2025年11月24日起,周口市行政区域内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包括新申请、延续、变更、增项等业务),全面启用电子证照,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已核发的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但企业办理资质变更、延续等业务后,将统一换发电子证照,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查询下载手机下载“周到办”APP,在“证件包”模块预览下载电子版证书,三、工作要求各级住建部门要加强宣传指导,推动电子证照在招投标、施工许可、监督检查等场景的应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篡改电子证照,业务咨询电话:0394-8210061特此公示,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