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上饶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形成了《上饶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规范上饶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管理,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上饶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试点专项支持资金及市财政相关配套资金,(二)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统筹管理与规范使用监督,组织实施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四)各县(市、区)、经开区财政部门负责本级专项资金的预算分解、资金拨付及日常监管,第五条专项资金支持项目主要分为补助类、奖励类、政府采购类三个类别,经企业(项目)资质认定通过后纳入专项资金预算并实施定额奖励,主要包括企业数字化改造全流程监督管理、验收材料评审核验,主要包括咨询规划、方案设计、运营管理、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绩效评价等试点工作全过程综合支撑,第六条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补助类项目的资金拨付程序: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经申报、评审、公示并正式纳入试点专项补助名单后,数字化水平评测报告、项目验收报告和专项审计报告,第七条对已获得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已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中改造试点的中小企业不再重复支持,各项目主管部门、各县(市、区)、经开区应确保专项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