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穗科规字〔2023〕1号)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有异议,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并注明联系电话,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异议的,我局对匿名或未注明准确联系电话的异议,异议受理电话:020-83124142,异议材料寄送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广州市科学技术局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业务咨询电话:广州市科学技术局生命科学技术处,附件1: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拟补助项目公示表.docx附件2:复核申请表.docx广州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