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香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诸政办发〔2022〕28号)、《关于印发<诸暨市2024年度香榧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诸香榧发展办〔2024〕1号)文件精神,在加工环节对新购置剥皮剥壳机械、控温控湿后熟设备、清洗烘干机械、炒制加工机械、精选分级机械、香榧包装设备、冷藏保鲜设施、香榧深加工设备且总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给予实际投资额50%的补助,单个主体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现经企业申报、所在镇乡初审、审计单位审计、市农业农村局验收,现将相关补助情况予以公示(具体见附表),一、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4日—11月28日,公示时间5天,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的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来访地址:市农业农村局,暨阳街道环城东路99号监督电话:0575-89099715(市农业农村局)、0575-87113456(市财政局)附表:诸暨市2024年度香榧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工设备购置补助清单.doc诸暨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