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织金县2025年生猪生产临时性补贴实施方案》(织农财联〔2025〕25号)和《关于加快推进织金县2025年生猪生产临时性补贴的通知》(织农财联〔2025〕26号)文件精神,符合补贴条件的养猪场(含公司、合作社、农户),按照100元/头的标准给予补贴,经过主体申报、乡级审核、县级复审,共有少普镇金钟村周加跃等18家养殖主体符合补贴条件,申报补贴生猪1488头,申报补贴资金148800元(详见附件),现对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等情况,请于2025年11月28日公示期结束前向织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或举报,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4日—2025年11月28日联系电话:0857-7622302举报电话:12345联系地址:织金县双堰街道星秀路80号(织金县农业农村局209办公室)附件:第7次公示附件.xlsx织金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