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电动福建”建设专项资金(不含电动船舶)清算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装备〔2022〕233号)要求,我局于2022年6月2日组织专家,对福建新龙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加强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加强车辆实时监控体系建设、加强市场开发体系建设、加强监督管理体系建设等四个方面进行了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现场核查,评定为“符合要求”类别,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6月2~9日,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市工信局反映,市工信局纪检组:2600681市工信局装备科:2999132、2999112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