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源文件点击查看政策解读点击查看政策图解点击查看政策视频解读根据《关于加快人才发展集聚打造浙西南科创中心助推高质量发展建设百万人口大城市的实施意见》(莲委发〔2022〕5号)、《关于印发〈莲都人才新政操作细则〉的通知》(莲委人办〔2022〕6号)、《关于加快人才发展集聚打造浙西南科创中心助推高质量发展建设百万人口大城市的实施意见的补充意见》(莲委人〔2024〕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度莲都区企业高技能人才津贴享受人员中拟符合第三年津贴享受资格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本次享受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2022年2月28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已申领并享受莲都区企业高技能人才津贴的人员,2.取证以来至2024年12月期间在市区同一企业连续缴纳社保(不包括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纳税企业),3.在享受期间未享受更高层次的高技能人才津补贴,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欢迎有关单位及个人通过来人来电的方式反映公示对象高技能人才津贴享受资格存在的问题,公示期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如有异议,请各企业开具收款收据(无需正式发票)于12月5日前交至区人社局职建科,(收款收据以“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抬头,以“莲都区高技能人才津贴”为事由,以各企业享受人员合计金额为总金额,以企业名称为落款,联系方式:莲都区人力社保局职建科0578-2122735联系地址:丽青路25号莲都区办事中心5楼529室附件:《2022年度莲都区企业高技能人才津贴享受人员中拟符合第三年津贴享受资格人员名单》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1月24日2022年度莲都区企业高技能人才津贴享受人员中拟符合第三年津贴享受资格人员名单.xlsx附件:附件: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