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制定了《江门市促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电话:8220246)江门市促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第一条为全力推进“科技引领”工程,本办法中的关键核心技术“揭榜挂帅”制项目(以下简称“揭榜挂帅”项目)是指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且由江门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以“揭榜挂帅”制立项的科技计划项目,第三条市科技局负责统筹全市高企培育认定申报、监测统计及高企补助资金的申报、审查核实、办理资金拨付、绩效自评和组织高企开展核心技术攻关等提质增效工作,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高企补助资金的申请、资料初审和资金拨付等工作,(二)对2008年以来曾通过高企认定且在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被重新认定为高企的企业,(三)鼓励高企开展“揭榜挂帅”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对于通过竞争性立项的“揭榜挂帅”项目,按发榜方经立项核准后的项目投入资金不高于20%给予财政资金资助,市科技局对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企业及其提交的申请材料中的单位信息、补助类型、申报材料、补助金额等内容进行复核,申请材料通过复核的企业或“揭榜挂帅”项目将以年度高企补助资金安排计划的形式通过江惠通平台及市科技局官网向社会公示7天,市科技局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高企补助资金计划下达至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第八条获得高企补助资金的企业应积极开展高企提质增效工作,是指由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促进高企发展的补助资金,且拨付至揭榜方的项目研发经费不低于项目资助资金中市本级财政资助资金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