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推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技管﹝2025﹞16号)要求,经项目单位申报、有关部门审核推荐,拟对颇尔(中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予以支持,现将拟支持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9:00-17:00邮箱:zcdx@bda.gov.cn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源街4号政务服务大厅“政策申报”窗口邮编:100176附件:经开区2024年数据跨境合规企业资金支持拟支持企业名单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