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金沙经济开发区、冷水河风景区、沙土三化同步统筹发展改革实验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清理相关工作要求,经县委常委会第182次会议、县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并征得相关单位同意及县司法局对废止文件的意见和建议,决定废止《金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金沙县酱香白酒产业发展扶持优惠政策>的通知》(金府办〔2021〕110号),该优惠政策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金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