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贵州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财农〔2021〕121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农经发〔2011〕13号)、《贵州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黔财基〔2024〕14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我们起草了《毕节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开办法(试行)》,根据《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12号)和《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毕节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毕府发〔2021〕19号)要求,现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2月4日,二、反映意见方式公民、法人或有关组织等社会公众对《毕节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开办法(试行)》有意见建议的,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意见等形式向毕节市农业农村局提出,(一)热线电话联系人:李开兵,电话:0857-8234649,(二)电子邮件电子邮箱:bjnjz@126.com,(三)书面意见来信请邮寄至:毕节市七星关区市西街道威宁路7号毕节市农业农村局609室,邮编:551700,感谢您的支持,毕节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开办法(试行)民意征集稿.wps毕节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开办法(试行)起草说明.wps毕节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