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2021年12月15日,自治区商务厅组织专家组依据《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19)和《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348),对南宁公交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验收,经评审,认为该企业达到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验收条件,拟通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向自治区商务厅反映,公示时间:2022年1月4日—2022年1月10日联系电话:自治区商务厅机关纪委:0771-2211606运行处:0771-2211885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七星路137号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