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取条件: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满1年的、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2.领取方式:符合以上条件的失业人员只需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原单位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现场申领,进入电子社保卡界面进行网上申领,3.领取期限: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满4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满4年不满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6年的,累计缴费时间6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可在14个月的基础上增加1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期间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2021年9月30日前的缴费年限折半计算,4.申领途径:符合以上条件的失业人员只需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原单位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现场申领,进入电子社保卡界面进行网上申领,吉州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8993295吉州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