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支持鼓励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消费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河府办〔2021〕4号)、《河源市商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河商务字〔2022〕4号)等文件精神,最终确定97家企业符合资金扶持条件,和平县、紫金县、市高新区完成2021年度促消费增长有关工作,符合专项奖励条件,现将2021年度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2日-6月9日(8天),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河源市商务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联系方式:河源市商务局(服贸科)0762-3387022附件:2021年度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名单.xls河源市商务局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