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2年度科技研发平台建设专项(第二批)和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发展专项细化项目的公示现将科技研发平台建设专项2022年第二批细化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从2022年6月2日起至2022年6月8日止,公示期内,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省科学技术厅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非书面异议、匿名异议和超出公示期限(以邮戳为准)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311-86251011监督电话:0311-86252318通讯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05号科技大厦1227室邮政编码:050011附件:2022年科技研发平台建设专项(第二批)和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发展专项细化项目河北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