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经营主体: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吉林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吉发改价格联〔2025〕558号)要求,现就吉林省首次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2025年6月1日-2026年12月31日全容量投产的新能源项目(风电、光伏,集中建设的分散式风电项目以集中项目整体为单位进行申报,分布式光伏、非集中建设的分散式风电需通过代理商以聚合形式参与竞价,风电、光伏竞价申报充足率均为125%,单个项目上网电量申报上限为该项目年度总上网电量的85%,计算方法为:申报电量上限=项目核准(备案)容量×吉林省近三年该类型电站平均利用小时数×(1-吉林省近三年该类型电站平均厂用电率)×85%,风电、光伏竞价上限均为334元/兆瓦时,已投产项目自竞价结果公布日次月起执行12年,三、其他事项(一)首次竞价工作委托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组织开展,集中式风电、光伏项目及集中建设的分散式风电项目,分布式光伏和非集中建设的分散式风电由代理商以聚合形式参与竞价,(三)竞价最终结果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协商确定后,(四)参与本次竞价的项目应统筹考虑项目本体、送出工程建设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