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财预〔2025〕150号、财预字〔2025〕2号等文件精神和各单位实际承担项目建设情况,现将长沙县2025年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项目资金30万元、2025年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及纪检监督组织专项经费124.3万元,共计154.3万元安排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25年11月16日至2025年11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或致电形式向长沙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和长沙县财政局反映,长沙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731-84010740长沙县财政局电话:0731-84011710附件:1.长沙县2025年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项目资金安排公示2.长沙县2025年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及纪检监督组织专项经费安排公示长沙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11月16日附件1长沙县2025年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项目资金安排公示(资金来源:长财预〔2025〕150号)序号项目单位财政支持环节及内容拟安排金额(万元)备注1长沙县湘旺农机专业合作社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农民合作社奖补资金102长沙县农鑫农机专业合作社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农民合作社奖补资金103长沙县金井镇范旷家庭农场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家庭农场奖补资金54长沙县高桥镇准明家庭农场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家庭农场奖补资金5合计30附件2长沙县2025年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及纪检监督组织专项经费安排公示(资金来源:财预字〔2025〕2号)序号镇(街)村(社区)数量拟安排金额(万元)备注1黄兴镇人民政府20112江背镇人民政府137.153黄花镇人民政府1910.454春华镇人民政府94.955果园镇人民政府73.856路口镇人民政府73.857高桥镇人民政府63.38金井镇人民政府147.79开慧镇人民政府105.510福临镇人民政府73.8511青山铺镇人民政府52.7512安沙镇人民政府168.813北山镇人民政府116.0514星沙街道办事处2513.7515湘龙街道办事处201116泉塘街道办事处201117长龙街道办事处63.318㮾梨街道办事处116.05合计226124.3备注:按0.55万元/个村、社区标准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