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面促进脱贫人口就业增收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4〕40号)文件要求,经审核,普格螺髻山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招用脱贫户吉火日呷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按照1000元/人补贴标准,拟为普格螺髻山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发放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组反映,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4-4773007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组:0834-4786244普格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