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劳务派遣单位、相关实际用工单位:为全面落实2025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现就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稳岗返还申领工作,公告如下:一、明确申领主体,劳务派遣单位作为法定的失业保险缴费单位,是申领稳岗返还的唯一责任主体,请各劳务派遣单位切实履行申领职责,积极主动申领,确保信息畅通1.劳务派遣单位应主动梳理所有合作用工单位及派遣员工信息,精准核算本单位符合申领条件的稳岗返还金额,2.实际用工单位应积极配合,根据劳务派遣单位的需求,确保稳岗返还“应享尽享”,及时完成申领2025年稳岗返还申领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请各劳务派遣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杜绝违规行为严禁任何单位虚报、冒领稳岗返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