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思明区促进数字营销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区政府同意,厦门市思明区科技和工信局厦门市思明区财政局厦门市思明区商务局2025年11月10日(此件主动公开)思明区促进数字营销产业发展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对单家数字营销企业股权投资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为单家数字营销企业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的融资支持,单家企业年度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对厦门市区政府投资基金及参股子基金新参投的数字营销企业,且在两年内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的数字营销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设立数字营销企业业务增长质效,对企业业务增长质效达20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超额累进方式奖励,分别按企业业务增长质效的1‰、2‰、3‰给予奖励,鼓励数字营销企业组织安排员工培训,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10万元,本措施所称的数字营销企业指从事数字营销代理服务和管理相关业务,业务增长奖励与商务服务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相关的综合发展质效奖励属于同类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