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管理,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5年第31号)和《安徽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皖发改环资规〔2025〕4号),市发展改革委起草了《芜湖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工作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告时间自2025年11月18日始至12月18日止,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向市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反映,反映方式以来人或署名来信(包括电子信函),联系电话:0553-3991421,电子邮箱:wh3119671@163.com,联系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政通路66号市政务文化中心C725室(市发改委环资科),特此公告,附件:1.芜湖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工作细则(征求意见稿)2.《芜湖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工作细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2025年11月18日附件1:芜湖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工作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附件2:《芜湖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工作细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