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DR-2025-00004宁政发〔2025〕4号宁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远县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八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中央、省、市驻宁有关单位:《宁远县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八条政策措施》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对当年新入统规模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小微企业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县科工局、高新区、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第二条支持企业做优做强,1000万元以上(含)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省级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经费支持,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县科工局、高新区、县财政局、县科协、县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第四条支持企业融通发展,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县科工局、高新区、县市监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第五条支持企业智改数转,分别给予奖励50万元/个、10万元/个、6万元/个,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5万元,(责任单位:县科工局、高新区、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第七条支持企业吸收外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