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按照农业农村部《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关于做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3〕32号)和《湖南省贯彻〈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方案通知》(湘农发〔2024〕16号)要求,经生猪屠宰企业自主申报,县、市农业农村部门逐级审核,我厅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检查,经公开公示,现确定湖南凤丹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等27家(见附件)企业通过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首次检查,请各地接通知后向所在地市人民政府报告,对已通过首次检查生猪屠宰企业持续加强监管,对未接受检查企业的做好指导工作,全面推动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为提升肉品质量安全提供坚实保障,附件:2025年通过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首次检查企业名单(第三批)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