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士:为进一步调动市民学习“龙岗第一课”的积极性,推动“龙岗第一课”在全区广覆盖,区人力资源局组织制定了《“龙岗第一课”积分奖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现针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在网站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13日12:00止,二、意见反馈方式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一)通过信函形式将书面意见寄至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606室,电话:0755-28282916(仅限工作时间),请在信封上注明字样:“龙岗第一课积分奖励管理办法”修订意见,(二)通过传真形式将意见发送至0755-28436958,请在文件页面标题上注明:“龙岗第一课积分奖励管理办法”修订意见,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