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和培训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储备工作,对其获得商业银行人民币贷款并在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实际发生的利息总额达到30万元及以上的支出给予补助,(二)应收账款融资奖励支持供应链核心企业帮助中小企业供货商进行应收账款融资,按年化金额不超过1%对核心企业给予奖励,(三)2023年“创客广东”大赛一是支持举办赛事活动(含省赛和地市赛),每个地市最高不超过30万,二、相关要求(一)严格项目评审入库,2023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并按序填报《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安排表》(详见附件),按照省财政项目入库时间安排,各地须于2022年7月15日前将项目入库情况及附件正式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融资促进处),入库项目应按省财政厅“数字财政”项目库管理系统有关要求上线填报,原则上2023年预算编制时省财政将不予安排,附件:1.2023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作指引2.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安排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6月2日(联系人:廖立颖、杨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