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提高我县补贴性技能培训的针对性与实效性,根据《关于大力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积极探索开展项目化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办发﹝2025﹞9号)、《关于印发江陵县开展“产业工匠”项目化培训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就遴选2025年江陵县第二批项目化培训承训机构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申报须知(一)培训项目根据前期各行业主管部门摸排的用工和培训需求,并向社会发布《江陵县电工项目化培训情况表》(见附件1),(二)培训对象范围培训对象为处于未就业、灵活就业状态的“九类人员”,余刑两年内的服刑人员(含社区矫正对象),4.各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企业培训中心,三、参加遴选机构条件1.具备与培训项目相匹配的师资、场地、设施设备,2.近三年内在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人才评价领域无重大违规记录或投诉,4.符合补贴性培训资金来源行业主管部门对培训机构资质的要求,四、遴选流程(一)申报1.申报时间:2025年9月22日至9月26日,3.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江陵县“产业工匠”项目化培训承训机构备案申请表(见附件2),(4)与培训项目相匹配的专职教师名册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综合考察机构资质、设施设备条件、师资团队、培训方案科学性等内容,附件:1.江陵县电工项目化培训情况表2.江陵县“产业工匠”项目化培训承训机构备案申请表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