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众参与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29日在“马鞍山水文”微信公众号公示《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期间未收到修改意见,二、合法性审查2024年12月,《办法》通过局综合科合法性审查,审查认为:该办法未发现违反上级法律、法规等相关内容,内容合法,三、公平竞争性审查《办法》未设定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不属于需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范围,四、风险评估《办法》是依法对水文发展保障、水文规划与站网建设、水文监测与情报预报、水文资料汇交与使用管理、水文设施与监测环境保护等进行细化和明确,未设定对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的措施,不属于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重大决策,五、专家论证根据《安徽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0号)有关规定,在起草《办法》过程中已邀请法律顾问及有关单位等参与讨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