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卫健委、省医保局、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援企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全力稳就业促发展的通知》(皖人社秘〔2025〕138号)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非严重违法失信受联合惩戒单位、2024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及以下的用人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的,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现将市本级2025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名单(第二批)进行公示(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人社局反映,公示期5个工作日,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11月7日,联系电话:0564-3372092地址:六安市佛子岭路人力资源大厦205室监督举报电话:0564-3370656(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附件:市本级2025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名单(第二批)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1月3日附件:市本级2025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名单(第二批).xlsx标签:公告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减费降税城市治理融入长三角“暖民心”行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与福利其他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