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征收土地预公告(第11号),拟征收昭化镇摆宴村一、二、三、四组所有的集体土地,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嘉陵江左岸广元市昭化区摆宴坝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一、本公告于2025年11月14日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镇、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张贴发布,二、本项目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或其他相关权利人对《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要求听证的,可以在公告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昭化区分局提出,修改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将按上述途径公告10日,三、本项目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公告时间内,到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办理补偿登记,相关信息按照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定,由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和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石龙办事处代表我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和补偿登记等情况,根据《方案》与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相关信息我府将按上述途径予以公告,六、2025年4月27日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第4号)作废,附件:嘉陵江左岸广元市昭化区摆宴坝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2025年11月14日附件:嘉陵江左岸广元市昭化区摆宴坝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