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珠海市经济特区绿色建筑管理办法》《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文件的规定,本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各区(功能区)绿色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过程中的主要控制项落实情况,但也存在项目绿色建筑的施工方案、监理方案针对性不强,检查时已完成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该项目绿色建筑的施工方案、监理方案齐全,检查时已完成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该项目绿色建筑的施工方案、监理方案齐全,二是部分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对绿色建筑施工方案和监理方案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未能有效开展对项目各项绿色建筑措施落地的监督工作,部分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未能严格对标绿色建筑相关规范标准,制定项目的绿色建筑施工方案与监理方案导致技术措施难以有效落地,部分技术措施未能落实部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能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有关规范标准,(二)要求各区(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此次检查项目整改情况进行核查确认,紧扣《珠海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25年)(以下简称专项规划)中“以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推动城乡建设更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提升绿色建筑工程质量各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要深刻领会“强化市场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