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落实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并人社发〔2014〕34号)、《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晋财社〔2022〕258号)文件精神,杏花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高校毕业生赵宝侦自主创业申请场地经营租金补贴进行审核,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杏花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杏花岭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反映,并提交书面意见,姓名申请补贴的资金金额(元)拨付标准申请年度合计李佳欣每年不超过3000元2025年3000元联系电话:0351-3044619监督电话:0351-3382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