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厦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方案》(厦工信规〔2024〕1号)“开展企业数字化改造验收及水平评测”相关要求,二、评测验收条件(一)项目实施时间在2024年2月18日至2025年12月15日期间,(四)根据《试点企业评测验收准备材料清单》(详见附件)完成相关佐证材料准备,三、评测验收流程对改造完成并申请评测验收的试点企业,分轮次进行企业数字化水平现场评测和数字化改造项目实地验收,已完成数字化改造的试点企业,在审核试点企业评测验收申请材料基础上,逐一入企对试点企业实际改造内容和改造成效进行实地数字化水平评测定级和改造成效现场验收,(三)评测验收主要内容1.听取试点企业和数字化服务商的项目汇报以及试点企业对数字化服务商及转型实施效果的满意度评价,2.现场核查数字化改造内容的真实性,3.现场核查数字化改造合同、数字化改造项目申报书等材料的真实性、合理性,5.现场评测企业数字化水平、核查“一企一档”真实性,将数字化改造内容真实用于生产经营管理,第二批试点企业项目验收工作将于2025年12月全部完成,18650106727附件:1.试点企业评测准备材料清单2.试点企业验收准备材料清单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