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的通知》(扬人社〔2021〕36号),决定向本次完成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的企业发放后续补贴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4日-2025年11月21日,公示期间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请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514-80981881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监督电话(9: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附件:2021年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发放名单公示.xls扬州市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1月14日【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