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决定》、《江苏省无人驾驶装备商业示范应用工作指引(试行)》(苏工信规〔2025〕4号)精神,加强我市无人驾驶装备行业科学规范管理,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局会同公安、交通、邮政管理等部门联合起草了《南通市无人驾驶装备商业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因工作时限要求,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9日,在此期间请将修改意见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至市工信局信息化发展处,联系方式:0513-85215706邮箱:2778627258@qq.com南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11月13日南通市无人驾驶装备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