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发〔2020〕121号)文件规定,经个人申请,人社部门审核,张俊等7人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拟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现予以公示,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们反映,公示期限:2025年11月12日—11月18日联系电话:85222698、68000198单位地址: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政务中心A34号窗口2025年11月12日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就业困难认定类别街道/乡镇社区备注1张俊女42108119******38074050人员东台镇和平2周云所男32091919******45174050人员南沈灶镇大桥3周琴女32098119******44694050人员南沈灶镇贾坝4潘桂平男32091919******67134050人员新街镇5顾华女32098119******62294050人员三仓6张丽红女32098119******00434050人员头灶镇陈章村7崔晓丽女32098119******47484050人员富安镇西场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