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镇江市标杆孵化器培育建设工作的通知》(镇科高〔2025〕77号)要求,经辖市区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现将2025年度镇江市级标杆孵化器培育建设单位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11月11日至11月17日止,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等,监督电话:0511-80822823附件:2025年度镇江市级标杆孵化器培育建设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