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关于第二部分第九章第6节的修改(一)将《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九章第6节标题修改为:涉及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包含算法特征或商业规则和方法特征的发明专利申请审查相关规定,内容如下:6.1.1根据专利法第五条第一款的审查对于包含算法特征或商业规则和方法特征的发明专利申请,(六)将《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九章第6.2节中的“(1)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范围之内的包含算法特征或商业规则和方法特征的发明专利申请,”修改为“(2)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范围之内的包含算法特征或商业规则和方法特征的发明专利申请,将“(2)为了解决技术问题而利用技术手段并获得技术效果的包含算法特征或商业规则和方法特征的发明专利申请,”修改为“(3)为了解决技术问题而利用技术手段并获得技术效果的包含算法特征或商业规则和方法特征的发明专利申请,(八)将《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九章第6.3.1节第一段修改为:包含算法特征或商业规则和方法特征的发明专利申请的说明书应当清楚、完整地描述发明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解决方案,内容如下:6.3.3审查示例【例20】一种用于生成人脸特征的方法申请内容概述发明专利申请通过将设有空间变换网络的第一卷积神经网络所生成的特征区域图像集合,所述第一卷积神经网络用于从人脸图像中提取特征区域图像,将所述特征区域图像集合中的每个特征区域图像输入对应的第二卷积神经网络生成该特征区域图像的区域人脸特征,所述第二卷积神经网络用于提取对应的特征区域图像的区域人脸特征,第一卷积神经网络可以用于从人脸图像中提取特征区域图像,可以将特征区域图像集合中的每个特征区域图像输入对应的第二卷积神经网络,第二卷积神经网络可以用于提取对应的特征区域图像的区域人脸特征,发明专利申请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在说明书中未被充分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