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过渡期间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139号)的相关规定,批准了吉林省星冉职业培训学校第7期班的“创业培训班申请”,共4期班,以上培训学校的创业培训和网络创业培训采取“先垫后补”的办法,即办班前先由培训机构垫付教学的各类费用,并与每位学员签订了“创业培训补贴代为申请协议”,且档案资料齐全,经审核符合享受创业培训补贴人数为103名,按每名学员补贴资金1500元计算,共计补贴资金为15.45万元,按照文件要求,拟对开展创业培训的培训机构给予相应补贴,现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欢迎全社会各界对此项工作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