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直园区市场监管分局,进一步提升项目申报质量,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方式及程序所有项目申报通过纸质材料申报,以下简称《申报指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地方企事业单位向所在县(市、区)、市直园区市场监管部门申报,由所在地县(市、区)、市直园区市场监管部门初审合格后,三、申报要求(一)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市场监管局要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和《申报指南》要求,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推荐符合资金支持方向的优质项目予以申报,并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二)要严格控制推荐申报项目数量,对不符合本指南要求的项目不予推荐,(三)国防专利等涉密项目申报应按照国家保密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