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冀财社〔2018〕21号)的规定,对新招用持《就业创业证》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我县有3家企业吸纳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21人,申请社会保险补贴146050.15元,现按照资金申请程序,对拟申请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和吸纳就业补贴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18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316-88226432025年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和吸纳就业补贴情况表序号补贴项目补贴对象申请补贴期限申请补贴金额(元)1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美仪电力设备有限公司202509-2025103482.642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河北志成束源科技有限公司202501-202511108330.372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固安幸福基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潮白河喜来登酒店202412-20250534237.14合计14605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