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闽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经前期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我县已于2025年6月26日发布闽侯二桥配套路网工程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侯政地〔2025〕24号),因启用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现将该项目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调整事项公告如下:一、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中拟征收甘蔗街道洽浦村集体土地5.1724公顷,其中:耕地1.5719公顷、林地0.3727公顷、园地0.9052公顷、其他农用地0.6247公顷、草地1.0588公顷、建设用地0.497公顷、未利用地0.1421公顷,本补充公告调整为拟征收甘蔗街道洽浦村集体土地5.1724公顷,其中耕地1.6016公顷、林地0.3727公顷、园地1.1939公顷、其他农用地0.6249公顷、草地0.7402公顷、建设用地0.497公顷、未利用地0.1421公顷,前期现状调查的土地承包情况不变,二、其他事项本公告为闽侯二桥配套路网工程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补充公告,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中的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征收目的、用途、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异议反馈、补偿登记等事项不变,本补充公告时间为30日,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补充公告、前期土地现状调查、补偿登记和征地协议等有不同意见,应当在本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提出异议,闽侯县人民政府2025年10月12日(此件主动公开)。